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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法委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w227 2024-12-19 16:40:45 笔友分享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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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政法队伍忠诚纯洁可靠。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市委政法委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全市政法领域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排查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二是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坚持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今年共召开市委政法工作会议2次,向市委专题汇报政法工作5次,向省党委政法委报告重点工作1次。三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三个规定”,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先后对3名填报信息不实的干警进行通报批评、组织处理。

(二)提升法治建设水平,推进平安X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全面加强法治机关建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在职培训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x次。二是推进行政立法协调机制建设。充分发挥行政立法协调小组的统筹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立法项目加快起草、完善论证。

(三)推动社会治理水平提升,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一是扎实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健全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深入宣传发动群众参与举报,核查涉黑涉恶线索1条,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组织处置涉黑涉恶案件1起。二是持续深化行业整治。深入开展“断卡”行动,加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96起、带破外省案件180起、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不断强化寄递物流渠道反诈管控,全市刑拘31人,起诉79人。三是深入推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启动“八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持续开展平安创建宣传。四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扎实推进人民调解“5+1”模式,全市共有调解组织346个,调解员663人,每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3万余件,努力打造“无讼村居”“无讼社区”。

(四)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建立健全与新型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管理体系、监督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二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与新型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管理体系、监督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进一步规范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的行为,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大力推进“智审、智执、智服、智管”建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探索建立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工作机制。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建设工作发展不平衡。市县两级政法单位之间工作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仍然存在;有的基层单位对法治建设工作不够重视;个别执法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提高。(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提高。少数执法部门对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识不到位、执行不严格;部分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有待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运用执法信息系统的水平有待提高。(三)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有待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亟需提高;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职能部门发挥职能作用不够到位;村级综治中心建设和使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还不够高,群众安全感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切实履行政法单位职责。一是要在政治上担当尽责。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严防各类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严厉打击敌对势力颠覆破坏、邪教违法犯罪和非法宗教渗透活动,确保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二是要在组织上统筹推进。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到一切行动听从党中央指挥。认真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坚持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三是要在制度上落地见效。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合宪性审查。

(二)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持续推动科学立法,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关注民众问题,强化地方特色,完善立法机制,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三项制度”,解决执法问题,加强执法司法联动,推进执法规范化,提升执法队伍素质。深化公正司法,针对司法体制改革和民众关注问题进行改革,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优化审判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严格规范司法程序,保障合法权益,深化司法公开,接受监督。加大普法力度,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进“八五”普法规划,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历史文化资源中的法治精神,打造“鄂有礼”品牌。

(三)推动社会治理水平提升。实施总体国家安全观,确保国家关键领域的安全,增强政治安全维护能力,常态化进行去极端化和反恐怖斗争,加强社会面防控,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新治理模式,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和“城市大脑”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巩固“一感一度一率一评价”成效,深化信访矛盾化解,推广“红色物业”创建,完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推进诉源治理,加强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升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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