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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坚持以新型城镇化引领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w227 2025-02-07 17:20:52 讲稿讲义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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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按照局党组工作安排,下面,我围绕“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这一主题,为大家讲一堂专题党课,与大家共同学习提高。

在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现代化的成败。城乡融合发展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践行新发展理念、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拓展高质量发展空间、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关键抓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做好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新型城镇化是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动力引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处理好中心城市和区域发展的关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进一步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作出战略部署,首要任务就是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这一方面体现了新时代党中央在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中的战略演进和实践要求,另一方面也充分彰显了增强城乡融合发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时代意蕴,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征程上城乡关系的科学把握。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关键在于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牵引作用,加快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不断缩小城乡差别,为解决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矛盾探索新路径。

一、深刻领会以新型城镇化引领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重大意义

城镇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核心承载,城镇化发展状态决定着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速度与质量。以新型城镇化为牵引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实现城乡共享共荣,是推动塑造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关键环节,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举措,也是促进城乡区域共同繁荣的重要引擎。

(一)以新型城镇化为牵引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有利于塑造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如何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现代化的成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关系经历了从城乡二元分割结构到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化、再到城乡融合发展的变革过程。伴随着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2012年的53.1%提高至目前的66.2%,城乡关系也发生了深刻变化。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就必须遵循新时代我国城乡关系进入新阶段的历史性特征,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战略的牵引作用,促进城镇发展与产业升级、就业转移、人口集聚相统一,拓展城乡融合发展新空间,实现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统筹发展。

(二)以新型城镇化为牵引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有利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新型城镇化,一头连着巨大的内需潜力,是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的重要支撑,一头连着现代化生产、生活、治理方式,是高质量供给体系的主要来源,对畅通经济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至关重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现了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国内大循环的空间才能更广阔、成色才能更足。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提供了难得的历史窗口期。锚定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基点,迫切需要把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着力破除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资源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城乡实现更高水平的供需良性循环和动态平衡,在解决城乡发展差距中不断增强我国经济韧性,在更大时空尺度上实现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纵深。

(三)以新型城镇化为牵引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有利于促进城乡区域共同繁荣。我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系统部署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城乡发展的协调性、平衡性明显增强。但与此同时,我国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仍然较大,城乡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还很明显,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成为制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因素之一。破解这一难题的关键在于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引擎作用,把超大城市、都市圈、中小城市、县域、乡村等多种城乡空间形态和经济活动置于融合发展的大逻辑中统筹谋划,加强城乡基础设施硬联通,促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最终实现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的战略目标。

二、准确把握以新型城镇化引领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时代特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顺应城镇化大趋势,加快推动城乡要素流动、持续缩小城乡差距,在促进城乡共同繁荣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充分彰显了以新型城镇化为牵引的城乡融合发展新特征。

(一)以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为价值取向,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得到更好满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城镇化的首要任务是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随着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我国城市人口集聚效应更加明显。截至2024年底,我国城镇常住人口达9.4亿人,同比增加1083万人,这意味着更多的农业转移人口成为户籍人口,成为真正的市民,城镇化进入提质增效新阶段。202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1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1万元,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差距持续缩小。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就读比例达96.7%,公共卫生、文化体育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全覆盖,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扩面提质,城乡融合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二)以深化制度建设为主线,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汇聚更多城乡融合发展动力。改革开放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增强内生发展动力,积极探索以渐进和突破相促进为导向的城乡融合发展路径,取得了显著进展。自2014年开始,我国连续出台《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等文件,为加快新型城镇化提供了全方位的制度供给。特别是2019年印发实施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重塑新型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全局谋划的同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也在加快推进,如建立城市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等,着力破除土地、资本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弊端,为实现城乡融合发展重点突破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以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为原则,各类要素在城乡之间的流动更加畅通。要素双向流动和优化配置是实现城乡经济良性循环的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注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日趋活跃。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构建,农村承包地二轮延包试点基本实现省级全覆盖,更多资源要素向乡村流动集聚、在城乡之间优化配置。以户籍制度为核心和突破,着力解决城乡居民和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基本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落户条件持续放宽,城乡资源要素的双向流动和平等交换更为畅通。

(四)以注重系统集成为导向,城乡融合发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得到更大提升。坚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起来,在不断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中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是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的显著特征。一方面,我国充分考虑不同地区城乡融合发展阶段和差异性,不断拓展城乡产业协同发展空间,产业集群集聚效应明显。全国已累计建设18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打造了30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1509个农业产业强镇,各地陆续建设了一批不同规模的产业园区和加工园区,政策集成、要素集聚、企业集合的态势加快形成。另一方面,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水平显著提升,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已全部通硬化路,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4%,所有县级行政区已全部开通5G网络,宽带网络覆盖已经延伸到所有行政村。城乡流通设施和服务短板加快补齐,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基本建成,快递网点覆盖全部乡镇,“快递进村”比例超过95%,城乡发展的协调性、均衡性明显增强。

三、贯彻落实以新型城镇化引领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重点任务

协调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蕴含着巨大潜能。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实施的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挥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牵引作用,促进中国特色城乡融合持续健康发展,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构建产业升级、人口集聚、城镇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加快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如何在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根本在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渠道,推动城乡产业升级与人口集聚形成良性互动关系。一方面,要强化城乡产业协同联动。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着力扩大特色优势产业集群规模,积极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田园综合体等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载体,不断增强城镇要素集聚能力、产业承载能力和区域人口吸引力,加快城乡产业联动和互补。另一方面,要构建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深化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探索进城落户农民“三权”自愿有偿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推动各类要素资源实现城乡自由有序流动;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最关心的稳定就业、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社会保险等切身利益问题。

(二)探索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模式,解决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是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方面,要统筹谋划城镇体系和城市空间布局,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提升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和都市圈同城化发展水平,强化大城市对中小城市、城镇对乡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推动大中小城市基础设施向周边延伸、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周边覆盖、部分产业向周边转移。另一方面,要发挥好县城“城尾乡头”的桥梁衔接作用,优化县域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推进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县域统筹,构建以县城为枢纽、以小城镇为节点的县域经济体系;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赋予县级更多的资源整合使用权,促进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把县域打造成连接工农、融合城乡的重要纽带。

(三)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的城乡发展格局,有效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是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难题。要遵循城乡融合发展的规律,在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协调发展的前提下,促进城乡产业结构优化和协同发展。要立足城乡产业特色和资源优势,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等城乡融合发展平台载体,探索建立具有特色且优势互补的城乡产业体系,推动城乡产业多重业态协调发展。要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在资源要素配置方面的优势,处理好产业发展、人口流动、城市建设、要素保障等方面的关系,加大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投入。通过政策引导和资源合理配置,将城市的先进生产力、现代服务业、优质教育资源等引入乡村,激发要素流动形成乘数效应和化学反应,提高全面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效力效能。

(四)创新超大特大城市智慧高效治理体系,以城带乡,全面提升城镇治理现代化水平。城镇治理的成效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积极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子”,“让城市治理更智能、更高效、更精准”。一方面,要科学把握城市治理面临的深层次矛盾问题,推动城市治理方式从传统治理向现代治理、从经验治理向科学治理、从“单一治理”向“多元治理”转变,充分发挥超大特大城市治理的示范引领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强城市智慧化转型与城市更新、空间优化、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政策协同,推动城乡数字设施共享、数据要素共用、产业生态互促,健全城镇智慧治理体系,以城市发展反哺带动城镇、乡村同步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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